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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批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

日期:2022-03-04 17:20:24

3月1日,省教育厅批复同意我院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

近年来,为获批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试点,学院在实施学年学分制基础上,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学分制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广泛开展调研、研讨设计方案并试行具体操作。

获批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后,学院将根据省教育厅批复意见,不断构建、完善适应学分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