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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日期:2020-07-03 14:03:54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我校禁止有偿招生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招生政策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

二、不委托任何办学机构、社会中介或个人招生,不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

三、不实行有偿招生,不参与买卖生源。不向普通高中、普通初中、中等职业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不向非本校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

四、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根据招生章程如实开展招生宣传,不向考生及家长作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所有学生全部经各省(市、区)招办批准后录取,不招收跟读生、借读生。

六、我校招生宣传和录取咨询由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统一组织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0311-8251760082517700

学校招生网:http://zsc.sjzmc.cn

咨询报名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三圣院乡同新路1号,行政办公楼108房间(招生实习就业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家长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来源:河南招考网,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