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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科技学院2026年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原科技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中原科技学院章程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职单招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我校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招考分离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原科技学院全日制高职单招招生工作。
第四条 中原科技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原科技学院(英文:Zhongyu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六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校现有郑州、许昌两个校区。
郑州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50号(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东1000米);咨询电话:0371-85302888。
许昌校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永昌东路266号;咨询电话:0374-5559888。
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安排在我校许昌校区招生,学生报考志愿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层次教育。
第九条 学校简介:中原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2021年2月转设为中原科技学院。学校开设专业涵盖理、工、文、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曾获评2022年度“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等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和督导高职单招招生各项工作,凡属招生、考核、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设有招生组、命题及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及保卫组、信息宣传组等,分工负责高职单招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志愿填报与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本次高职单招招生安排7个招生专业1000个招生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对各类别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4月24日9时之后登录中原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zykj.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十六条 考核办法
我校单招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职业技能”测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地点设在中原科技学院校内。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分值合计300分。具体计算办法为: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成绩*1.5+数学成绩*0.9+英语成绩*0.6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的考生,对应折算成绩分别为100分、85分、75分、6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ABCDE五个等级的考生,对应折算成绩分别为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社会考生及中职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150分、90分、60分,分值合计300分。三门科目一张试卷,同场考试。
3.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为准。审核通过者免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即可。
(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测试专业为考生所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重点考察考生对该专业理解程度,判断考生掌握该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学习本专业素养,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要求,测试形式为面试或实操。分值300分。
(三)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执行。
(四)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五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命题
单招考试的命题、考题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单招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严格落实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考试时间:4月26日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9:00-11:00 “文化素质”考试
13:30-16:30 “职业技能”测试
(三)评分
学校组织专家评分小组,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职业技能测试完当场评定分数,文化素质考试结束之后3天内完成评卷和统分工作。
第六章 录取政策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加分项的总分,分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意调剂默认为同意调剂至报考专业志愿之外的招生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十九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向所在的学校提出免试申请,并于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填报我校志愿,所报专业类别须与获奖项目一致。生源学校在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后,考生于4月9日8时至18时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退役士兵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单列计划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计划使用;学校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其余考生按照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将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我校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6年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6年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 号文件精神,执行我校2021年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专科学费:文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15000元/年/生。
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构建多措并举的助学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高职单招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的具体奖助措施如下: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二)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3700元/年•生,三等助学金3000元/年•生。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最高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生。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入学报到。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职单招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必须要把档案转到我校并接受全日制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高职单招招生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招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永昌东路266号
邮编:461100
招生咨询电话:0374-5559888
招生监督电话:0374-5559357
学校网址:https://www.zykj.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yk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