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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是普通高等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的一种重要方式,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要求,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郑州工商学院,始建于2002年,前身是河南理工大学与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需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以上证件缺一不可。 第八条 考试时间:2026年4月28日 第九条 考试地点:郑州工商学院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第十条 考试办法:学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1.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2.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分数,三科成绩比例为1:1:1,总分1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等级的,各等级对应折算分数为50分、43分、37分、3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等级的,各等级对应折算分数为50分、45分、40分、35分、30分;无以上成绩的考生可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3.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也可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两者成绩取较高者作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4.社会考生需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 5.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成绩按照150分满分认定,单招录取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6.我校“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三科一张综合卷),总分1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50分。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高中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150分。 3.高中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总分150分。 考试安排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报考艺术、体育类及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3日前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经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通过的免试录取名单与本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并在学校网站(www.ztbu.edu.cn)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凡参加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 身体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数学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www.ztbu.edu.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坚持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对录取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 学校制定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勤、减、免”的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以申请20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生均每年3700元,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2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2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00~280元/生/月。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1500元/生/年,700元/生/年,300元/生/年三档;德育奖学金1000元/生/年。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住宿费:1500元/生/年,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生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学校监察、督查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监督部门:郑州工商学院纪委监察室、督查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85303868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五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邮政编码:4514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 学校网址:www.ztbu.edu.cn 招生就业处电子信箱:zzgsxy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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