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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6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简介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始建于1950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现拥有优胜校区、龙湖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因“粮”而立、依“粮”而为,从为“粮”而育到全面发展,形成了以粮食类专业为龙头、工贸协调发展的专业群体,涉及食品药品与粮食、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土木建筑、旅游、新闻传播、公共管理与服务、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等11大类。现有13个教学单位,50个专业(方向),在校生2.3万余人。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组织机构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校友会)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四条 招生对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四章 培养形式
第五条 培养形式培养形式:全日制。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我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另行向社会提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2.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专业计划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做相应调整。
3.招生专业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专业汇总表》(附后),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我省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确定该专业为考生录取专业。
(2)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投档至其它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按照对口基础课成绩比对,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基础课成绩仍相同按照对口专业课成绩比对,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相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4.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为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hngm.edu.cn/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收费
1.2026年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2020〕456号)和政府收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专业汇总表》(附后)。
2.龙湖校区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优胜校区住宿费400元/生·年。学校根据办学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校区。
3.教材费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400元/生·年。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人均37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对应征入伍学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的国家资助政策。
4.对退役士兵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后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
5.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时实行学费缓交,直接入学。
6.为成绩优秀的学生发放校内奖学金,执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7.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提供适当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补贴每月最高480元。
8.入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学费减免。
9.有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按照资助政策的要求向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和二级学院提出相应资助申请,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和二级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为学生提供资助。
第七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条 学校地址
龙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
优胜校区: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
学校官网:http://www.hngm.edu.cn/
咨询电话:0371-60987001、60987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