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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精神,为选拔出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3年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国唯一一所测绘地理信息类公办院校,隶属于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学校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纸质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考生须参加体检,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的计划数执行。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填报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代码:6320),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19日、20日。
2.准考证打印方式:考生登录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hasm.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八条 我校单招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共同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要求自主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我校单招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得到)。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3.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此项考试,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三课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相加计为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
折算办法如下: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
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5分,C等级折算为75分,D等级65分,E等级50分。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
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5分,C等级折算为75分,D等级60分。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含社会考生)、普通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课,采用笔试方式,一份试卷,满分300分。
3.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直接认定文化素质成绩为满分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考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实施。
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1.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基本职业能力等。
2.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3.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免收考生报名费。
二、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
三、考试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四、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根据报考人数分类别、按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进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统一按“同意调剂”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根据考生其他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遇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参考职业技能(或面试)成绩,再参考文化课(数、语、外)成绩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按照上述方式排序后,仍有同分考生,若全部录取导致超出分类招生计划,则同分考生全部不予录取,剩余计划转入高职高专批计划。
(二)计分方式:
①高中毕业生: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
②中职毕业生: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技能竞赛认定成绩(以认定成绩赋分),若总分值超600分,则按600分计;
③退役士兵: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认定(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300分);
(三)技能竞赛成绩认定
获得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0分,考生如有多项技能竞赛成绩的,取其一项最高分值,不累加。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4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技能竞赛证书原件扫描后发送至hcyjwc@126.com邮箱,过期发送者,则视为放弃资格成绩认定。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并与我校高职单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25年4月3日前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时间集中在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
3.备案通过后,我校将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含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生处负责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自成绩公示起3日内,填写考试成绩复议申请表发送至hcyjwc@126.com邮箱申请复议。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复议,并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单招考试录取通知书随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发放。
第二十三条 单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第二十四条 我校高职单招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二十五条 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单招考试。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初审、体检和复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人均3700元/年/生)、学校奖学金(一等 1000元/年/生;二等 600元/年/生;三等300元/年/生)、学校助学金(一等 600元/年/生;二等 300元/年/生;三等100元/年/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学年)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条 来校路线
考生来校购票时请注意,郑州火车站有郑州站和郑州东站。另请注意交通、财产及人身安全。
(1)自驾路线: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站下---开封方向---沿郑开大道前行约2公里---左转进入永顺路前行600米---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2)公交、地铁乘车路线:郑州火车站(或郑州东站)---地铁1号线(市体育中心站)---向北行至200米左右---乘坐312或Q312路公交车---阜外医院站---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三十一条 食宿安排
来校参加单招考试考生需自行联系食宿、酒店,费用自理。
第三十二条 考试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邮 编:451464
办公电话:0371-56662015/56669988
监督电话:0371-60860380
学院网址:http://www.hasm.edu.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