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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日期:2025-04-02 12:31:26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25年我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

主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23号,邮编:467099;舞钢校区:平顶山市舞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路与韦河路交叉口路北,邮编:46250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条 办学特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

第十二条 2025年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详见《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附件1)。学校可视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计划单列执行,学校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生源范围

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考生类别划分: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均为高中生考生;其他取得普通高招报名资格且无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为社会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9 时至4月16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凡报考我校考生均视为同意专业调剂。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二)退役士兵验证: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仍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准考证打印及领取: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考生也可凭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当天也可)到学校现场领取。

第五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考核与评分

按省内统一安排,我校将在4月21日、22日进行单独招生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评卷,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政治)15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

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成绩为准),统一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具体测算办法如下表),不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不符合要求继续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根据考生学业测试等级标准分为2类折算。

折算办法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A B C D四类)

折算比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A B C D E五类)

折算比例

A

95%

A

95%

B

90%

B

92%

C

85%

C

88%

D

不符合

D

83%


E

不符合

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均达到C级以上包含C),不合要求继续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均达到D级以上包含D),不合要求继续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进行测试。社会青年可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退役士兵免文化课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

3.具体考试地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校内(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23号)

(三)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以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之和为准,满分600分。

(四)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政策加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省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执行。

(六)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3.免试录取程序

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生源单位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EMS快递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4月1日前),邮寄地址为: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0375-7662112;我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十六条 录取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指导精神制定录取办法。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考生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对于进档考生,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3.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计算。

5.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缺考一场者不予录取。

6.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7.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考生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七条 公示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费标准: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部分理科专业按照文件要求,我院为省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0%,故部分理工类专业为462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00元/生/年(八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

第二十条 学院奖励:目前,学校设立诸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减、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学生自主贷款相结合、院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同时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到校后也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当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利息按年度支付)。

(二)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6000元奖励。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10000元奖励。同时设立校内奖学金,奖励其它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标准为3000元、3700元、4400元相应等次的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按学期申报)。

(四)服兵役学费资助: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其它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减免标准均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五)其他事宜:

1.对于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学院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或者发放特困生临时性救助。

2.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现指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和边缘易致贫家庭户)到校可直接申请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同时可向当地扶贫部门申请3000元“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

招生咨询电话:0375-7662111 7662112

招生监督电话:0375-7665512(学院纪检监察处)

学院网址:www.zlxy.edu.cn

附件1: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标准

备注

1

食品与化工学院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55

3

4200


2

应用化工技术

30

3

4200


3

康复工程技术

55

3

4200


4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20

3

4200


5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技术)

60

3

4200


6

建筑工程技术

30

3

4200


7

工程造价

30

3

4200


8

建筑室内设计

60

3

4620


9

智能建造技术

60

3

4200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30

3

3700


11

电子商务

50

3

3700


12

跨境电子商务

50

3

3700


13

现代物流管理

50

3

3700


14

质量管理与认证

50

3

3700


15

标准化技术

50

3

3700


16

计算机技术

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

3

4620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新媒体)

80

3

4620


18

软件技术

80

3

4200


19

信息工程

学院

大数据技术

70

3

4200


20

数字媒体技术

70

3

4200


21

公共管理

学院

现代物业管理

40

3

3700


22

旅游管理

50

3

3700


23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70

3

3700


24

人文艺术

学院

健身指导与管理

40

3

3700


25

人物形象设计

30

3

6000

艺术类

26

机电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自动编程与制造)

50

3

4200


27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3

4200


28

新能源汽车技术

60

3

4200


29

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控制方向)

60

3

4200


30

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维修方向)

60

3

4200



合计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