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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培养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566号(校本部)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城南开发区(睢县校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七条 招生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1500人
二、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考试方式、内容及其管理
第八条 考试评价办法及管理
一、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采用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等级折合文化分,对2022级前考生(不含2022级)A、B、C、D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0分;2022级A、B、C、D、E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中职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进行文化知识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学生的文化知识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总分300分。
二、高中生、中职生、退役士兵及同等学力社会考生报名考生的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测试科目为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为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规划等,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专业素养、科学素质等,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三、退役士兵考生需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可申请免文化素质测试,进行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单列计划,择优录取。
四、第一志愿报考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等7个专业的考生单列计划,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总分300分。在计算录取分值时,其中文化测试成绩占比30%,专业课测试成绩占比70%。并根据报考人数科学编报招生计划,该专业类别考生录取时不予调整专业。
五、报考第一志愿为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4个专业的考生单列计划,按申报计划择优录取,考生单招录取后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业学院(睢县校区)培养学习。
六、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发布的组织及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
第五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程序
第九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一、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条 免试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二、生源学校以安全方式将上述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在4月17日8:00—18:00工作时间内报送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审查汇总后,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备案。(考生须上报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招生程序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报名代码为6278。
第十二条 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报名条件并下载报考信息后,学校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考试时间: 2025年4月22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及学校招生办公室官网发布为准。
二、考点设置、考场监控监管等按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及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三、考试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第十四条 录取
一、经学校官网对考试成绩发布查询。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文化课分排序录取,如两项总分依旧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工作在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五条 公示、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并设立申诉复议监督渠道,接受考生及家长复议、复核、申诉、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文史类专业学费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9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学校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校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按入伍前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20000元;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考入我校报到入学,资助修业年限内学费。以大学新生/在校生身份入伍服兵役,退役后返回原高校继续学习资助剩余修业年限内学费。按学年进行申请,资助学生所在专业学费,每学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后修业年限内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学期185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经申请和学校评定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经申请和学校评定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年5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一档4400元,二档3700元,三档3000元;校内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校内助学金分为一、二、三档,资助标准分别为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1000元,三档每生每年5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自我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满勤400元/每月。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0-3182222 3183333 3187077
学校网址:https://www.sqzy.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566号(校本部)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城南开发区(睢县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