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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的通知

日期:2023-11-03 08:20:1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兜底帮扶,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2024届有落实毕业去向意愿并积极行动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具体资助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就业去向落实进展等情况综合确定,使用校院两级资助经费为学生发放一次性资助(校级经费划拨情况已下达省资助业务系统)。

       三、资助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在“校内资助-困难毕业生补贴(2023年秋)”栏目下提出申请,根据学生困难认定情况和自身就业需求进行申报,并向所在学院递交相关材料,便于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核实学生具体情况,通过资助业务系统审核学生申请,分别于11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至就业创业中心25115办公室。

       3.学校审批。就业创业中心汇总报送审批后统一发放。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贯彻落实就业帮扶责任制,充分发挥资助在促进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中的促进作用,助力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精准帮扶。各学院要落实“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摸清毕业去向落实进程和实际困难状况,切实把补贴发放到需要的毕业生手中。

       3.加强监督。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按时报送,接受监督,扎实做好资助工作。


就业创业中心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