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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12-29 08:32:5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2023年2月24日,2月25日、26日报到注册,2月27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员工放假时间


教职工2023年1月7日开始轮休,2月13日正式上班。

行政部门在完成各专项工作后方可进入假期。校园维保等特殊岗位,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放假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全体师生员工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密切关注属地疫情动态,正确理解和深入学习新冠病毒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郑州市及所在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树牢底线思维,全面开展安全排查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在寒假前对本部门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漏洞,确保不留隐患、不漏死角;要逐级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学校合格评估、示范校建设、全学分制等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各项建设任务,提高站位、拉高标杆,精心谋划、及早布局,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计划地安排轮休。全体教师要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加强本学期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圆满收官;科研处要做好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学务处、各住宿书院要加强学生返乡的安全教育,提醒引导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商业管理中心要做好假期值班餐厅的保障工作;基建处要做好各个建设项目的进度保障;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校园绿化工程的完善和收尾。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发生雨雪、寒潮等天气的应对预案,做好留校师生、留学生、外籍教师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寒假期间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强化纪律观念,认真做好值班值守


寒假值班工作自2023年1月7日开始(总值班室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24小时总值班和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做好各种应急保障准备,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做到有重要任务和突发情况随时响应,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对未按要求值班、联络沟通不畅、工作拖沓延误时机等导致迟报、漏报、瞒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监察审计处将会同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各单位须将本部门寒假值班表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前通过OA发送至党政办公室王燕老师处。


学校总值班电话:

(0371)62488666

(0371)62601234

安全保卫处电话:

(0371)62601110

后勤服务中心报修受理电话:

(0371)62606555

后勤服务中心应急处理电话:

(0371)6260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