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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日期:2022-02-24 10:06:00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缘起于1940年国立中正大学文法学院,著名社会学家雷洁琼教授、著名刑法学家蔡枢衡教授是办学先驱,学院学术底蕴深厚。院系调整后的江西师范学院1959年设立政教系,1993年更名政法系,1998年更名为政法学院。2004年12月,政法学院和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马列部与思政部)合并组建新政法学院,2015年9月,政法学院分设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设有法律系、社会学系、公共管理系三个系和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三个教育中心。有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哲学五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江西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是学校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学院现有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硕士点下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等8个二级硕士点;公共管理一级硕士点下设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2个二级硕士点;有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和社会工作硕士(MSW)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他们成为了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律师行业的领导和骨干。目前学院在读研究生500余人、本科生12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75人,专任教师65人,其中高级职称3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1人。教师中有担任过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1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江西十大法治人物1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3人、江西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1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2人。近5年来,全院教师共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课题150余项;出版著作(教材)60余部;发表论文40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40余项,有多项研究报告获中央领导批示肯定。
      学院设立了法学研究中心、法治乡村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中心、乡村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社会保障与管理研究中心、干部与人事考试研究中心、孙中山思想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是江西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
      学院还设有江西师大法律援助中心、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等社会服务机构。
     学院党建与学生工作成绩突出。学院团委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基层先进单位,本科生学生党支部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基层党支部。学院学生在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等,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多次获奖。本科生学术论文入选2018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哲学大会等。学院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厚德崇法,知行合一”为院训,形成了“分类培养、协同培养、平台培养”的人才培养特色。建立了课内实践教学、课外实践活动、校外专业实习三大实践教学模块。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成绩显著,学生的考研录取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公务员录取率均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学院已成为江西省乃至中部地区法律、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院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厚德崇法,知行合一”为院训,形成了“分类培养、协同培养、平台培养”的人才培养特色。建立了课内实践教学、课外实践活动、校外专业实习三大实践教学模块。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成绩显著,学生的考研录取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公务员录取率均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学院已成为江西省乃至中部地区法律、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法学

      法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江西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是学校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等8个二级硕士点,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
      (一)所授主干课程
      所授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法学等。
       (二)培养要求及就业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忠于宪法,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熟练掌握各种法律事务的操作方法,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形成严谨明辨的法学思维模式,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司法部门从事司法工作和在其他部门从事法律宣传教育、服务与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专门人才。
 
 ※行政管理

      本专业是江西师范大学一流专业,于2005年开始招生,自2018年后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一起按大类招生(公共管理类),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实施专业分流,大学二年级起分专业培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所授主干课程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行政学原理、行政组织学、管理心理学、电子政务实验、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财政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等。
         (三)培养要求及就业能力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掌握社会调查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术等基本技能。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专业2017年江西省本科教学综合评价第2名,于2005年开始招生,自2018年后与行政管理专业一起按大类招生(公共管理类),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实施专业分流,大学二年级起分专业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晓中外劳动科学及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能从事政府部门就业管理、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福利政策制定、社会保障基金与商业性保险运作与管理,并具有一定理论研究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所授主干课程
       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实验、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学概论等。
         (三)培养要求及就业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能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在劳动科学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领域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了解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管理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与政策;能够胜任各级各类组织中的劳动就业管理、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的业务与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与决策的基本能力。
        
 ※社会工作

      (一)所授主干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小组工作方法、个案工作方法、社区工作方法、社会工作行政、社会保障与福利、社会政策评估、社会工作法律实务、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统计软件运用、社会心理学、社会学概论、组织社会学、社会问题概论、人际沟通能力、论文写作技巧等。
       (二)培养要求及就业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能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各种社会工作实务技巧,通过专业方法帮助各类社会群体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生活并获得更好发展;熟练掌握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与深度思考能力,具备扎实的社会问题分析与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论文写作能力;熟悉民生领域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能够通过社会工作研究与实务,推进具体的社会政策的建构与完善;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善于倾听与表达,具备专业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