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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1-11-24 21:14:50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21〕418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施行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

4.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2750 河南省招生代码6279

4.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54.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4万册,固定资产总值6.95亿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61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及方向,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专业2个,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专业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涵盖理、工、农、经、文、管、艺、医8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1006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7956人。

二、组织机构

1.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扩招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志愿者服务组、疫情防控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1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1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四、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1.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安排A、B、C三类人群扩招计划610人,计划类型分全日制和弹性学制,其中全日制计划安排170人,弹性学制计划安排440人。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执行过程中,分专业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在A、B、C大类内调整使用,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公布的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为准。

2.本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六、命题和考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统一封闭评分。对考生进行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1.考试分为笔试(文化知识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100分。

2.A类和B类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笔试,C类考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依据培养目标及考生类型采取不同的面试测试办法,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面试。

3.超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文理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参考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二)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学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于12月5日前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将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交我校招办。学校招办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测试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

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摆在高职扩招组考工作首位,参照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指南,制订高职扩招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应急处置预案流程。

1.考试前,对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排查;考点内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通道、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临时留观点、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通道等,并对所有候考区、考场进行了防疫消杀。

2.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绿色行程码、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3.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社区或行政村出具)方可进入考场。

4.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招生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时至12月2日18时,考生请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enroll.zkvtc.edu.cn/zs_mobile/index.html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我校1—2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

学校12月3日将报名考生名单上传省招办进行考生资格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取消参加高职扩招考试资格。

(二)确认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12月10-12日登录学校官网或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enroll.zkvtc.edu.cn/zs_mobile/index.html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填写通知书邮递地址、联系电话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于2021年12月12日按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

学校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及复核服务,评卷及分数统计结束后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高职扩招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分数,考生如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2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教务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复核成绩确有错误的,教务处打印成绩更正单,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将审核签字后的成绩更正单转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按更正后成绩进行录取。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就业处依据高职扩招专业计划按考生类别和计划类别分类分专业拟定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若考生所报第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调剂的将依据考生志愿及剩余计划进行调剂录取,没有剩余计划进行调剂和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A、B、C三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学校招生就业处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大类内调整使用;文化知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2.优秀拔尖人才赋分政策

学校将对获得相应体育、职业技能比赛、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考生及获得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按优秀拔尖人才进行赋分录取。

赋分录取条件如下:

(1)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赋50分。

(2)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个人及集体项目前六名奖项者赋50分。

(3)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者赋50分。

(4)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两委干部等荣誉称号赋50分。

(5)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表彰奖励的退役士兵赋50分。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奖项的考生请于12月5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办(开元校区行政楼3112房),经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扩招成绩总分基础上加上相应赋分进行排序录取(获得多项奖项的不累加计算),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所有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及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年。

住宿费:800元/生/年。

教材费:800元/生/年(教材费为代收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奖助措施: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有“奖”、“贷”、“助”、“勤”、“减”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校内奖学金一等奖700元/生·年、二等奖500元/生·年,三等奖3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12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

“助”: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覆盖率2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助学金100%全覆盖,标准4000元/生·年。

“勤”: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生活。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减收学费。

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申请相应学费资助,资助金通过审批下发后直接打入指定学生个人账户。

十、其他

(一)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开展高职扩招招生宣传,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93098  8693081 8693855(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开元校区)

邮编:466000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