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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日期:2021-10-31 16:44:45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1K

二、专业修业年限

四年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政治法律素质、人文科学素养、身体心理素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优良职业道德和严明纪律作风,能够胜任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四、专业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规格分为知识、能力与素质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熟悉与法律工作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

4.掌握法学学科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二)能力要求

1.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2.具备法律职业技能和实务工作能力。

3.具备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方面的自学能力、调研能力、适应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4.具备日常交流和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牢固的法治理念。

2.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素养。

4.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

毕业要求: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各培养环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学位授予要求:符合国家及《吉林警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