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问手机版
我校被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日期:2021-10-23 16:13:15
日前,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在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创建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我校在表彰中被授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团风”精神育人品牌效应,着力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校涌现出“吉林好人 最美教师”“长春好人”“最美家庭”“最佳阅读推广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长春市经济文化保卫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等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