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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20-05-19 08:18: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Zhengzhou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国标代码:14391。      

第二条:办学地点:学校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现有两个校区,杜岭校区(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条件: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我校主办的国家CN刊物《河南教育(幼教版)》,是河南省社会科学类二十佳期刊。

学校现有教职工53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13人。一批享誉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在学校长期任教。每个教室都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校内实训室285个,校外实践基地107个。

第二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介绍:本专业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现代企事业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注重培养艺术设计的创作性和技能的实用性,强调以技能训练为抓手,通过特色专业课程的学习与研究,培养出具备一定艺术设计能力、审美素养、创意思维和创新意识,能在企事业单位宣传策划部门、设计公司、艺术培训机构等从事各类平面设计、摄影后期、网络美工、艺术教育等工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型人才,为艺术设计事业今后的繁荣发展提供优秀的创作者、教育者和组织管理者等,就业前景广阔。

培养目标:本专业注重艺术设计理论和实践技能的综合运用,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突出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工作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要求学生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成为具有一定的艺术设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掌握各类品牌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装帧、广告设计、多媒体设计、形象设计等艺术设计方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熟练地使用Photoshop、Illustrator、Sketchup等相关设计软件在企事业单位宣传策划部门、设计公司和艺术培训机构从事各类专业设计创作和艺术教育培训工作的艺术设计综合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设计公司、设计工作室、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和策划部门、艺术培训机构、摄影机构、形象设计机构、媒体运营公司、活动策划公司、服装公司、印刷机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博物馆、美术馆等。

第六条: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介绍: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39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专业技术带头人为核心、以高职称、高学历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教师的专业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善于吸收新事物,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敬业精神。本专业面向音乐演出市场,突出音乐的专业性,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突出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应用型的实践教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音乐教学模式。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和全面的音乐专业科学理论,系统掌握音乐表演技能及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具有专业技能突出、适应范围广、综合能力强的实用型音乐专业人才,突出“台上弹唱跳、台下编写导、台后声光电”的人才培养目标。

就业方向:毕业生毕业后主要在各类文艺表演团体、文化传播公司等从事音乐表演、文艺创编、舞台调度、文化传媒、组织管理等工作;能够在各级文化部门、文联、群艺馆、青少年宫、艺术中心、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文化组织、管理与宣传等工作;或在小学、幼儿园、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等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舞蹈表演专业

专业介绍:近几年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不断追求,舞蹈表演专业的就业前景十分可观,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培养的学生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一定舞蹈理论知识,掌握较为扎实的舞蹈实践技能,舞蹈教育理论,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和一定的舞蹈创编能力,以及能演、能教、能编、能导的应用型高级复合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专业表演才能和较强舞蹈编导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舞蹈编排及舞蹈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中、小学或社会文艺团体、文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编排、表演、教学及组织、协调等工作的技能型实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胜任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机构、影视、广播等单位艺术部门的舞蹈表演、舞蹈创编、活动组织、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能在社会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艺术工作的应用型演员和文艺骨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和生源情况,结合我校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办法。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参加河南省艺术统考,在省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省艺术统考成绩50%加高考文化成绩的50%之和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河南省艺术统考,在省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河南省艺术统考,在省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具有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如有变动,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九条: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冬季补贴、医疗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奖、助、贷、减、免”五位一体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所有资助资金划分档次、资助额度以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为依据,并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七章 毕业生就业

第二十条:建校以来学校以优质的教育质量赢得了社会和用人单位极高的评价。毕业生主要从事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工作,还有部分对口升入高校深造。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多次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简章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冲突,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简章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电话:0371—66215318   0371—66216002邮编:450000

通讯地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学校网址:www.zy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