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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亚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郑州西亚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大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6 号)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要求,为保证我校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654
第三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
邮政编码:451150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606666
学院网址:http://www.sias.edu.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由美籍华人教育家陈肖纯先生的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于1998年投资创建,与郑州大学合作,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英文缩写FHSU)协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郑州西亚斯学院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五条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音乐剧表演专业计划105人、舞蹈表演专业计划60人、社会体育专业计划60人。
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音乐剧表演专业:12000元/学年;
舞蹈表演专业:12000元/学年;
社会体育专业:11000元/学年。
住宿费:1500元/学年。
2021年我校高职单招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最终以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六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第七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应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考试方式及内容
第九条 考试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文化知识考试
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统一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
第十条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
(一)音乐剧表演专业(含: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钢琴、声乐。注:考生可从以下1.2.3项考试内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1.音乐剧表演考试内容(考生可从以下(1)(2)(3)项中任选一项作为主考项,主考项满分100分,主考项以外的各项每项满分50分。总分300分。):
(1)声乐或戏曲选段:备考歌曲一首或者戏曲唱段一首(歌曲和戏曲唱段二者选一,曲目时长2分钟以内)。
(2)表演:无实物表演一个1分钟左右的作品(可以自备一个表演小品片段,也可以现场抽取表演题目进行即兴表演)。
(3)舞蹈:备考一个2分钟以内的舞蹈作品。
(4)朗诵:用普通话朗诵一段1分钟左右的作品(可以自备一首诗词,也可以现场抽取朗诵内容)。
(5)视唱:四科考试结束后进入视唱考试教室,现场抽取一条五线谱或简谱进行考试。
2.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钢琴考试内容(每一项100分,总分300分。):
(1)下列任何作品的第一乐章:协奏曲、奏鸣曲,或者音乐会独奏乐曲;
(2)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现场视奏。
3.声乐考试内容(声乐200分,视唱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为声乐(一首作品中外不限)、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单独组织考试。
(二)舞蹈表演专业(基本功考试100分,剧目表演200分,总分300分。)
1.艺术舞蹈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搬腿(分别搬前、旁、后腿)以及跳、转、翻的基本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的动作如:点翻、串翻、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等,男生的动作如:四位转、双飞燕、大跳、旋子、侧空翻等。
剧目表演测试要求考生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考生自备音乐伴奏U盘,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
2.国标舞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形体观察、芭蕾集训(基本功)。
芭蕾集训(基本功)测试为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搬腿(分别搬前、旁、后腿)、旋转(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
剧目表演为舞蹈作品表演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作品,考生自备音乐伴奏U盘,U盘内只能储存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储存其他内容,文件格式为MP3格式,作品表演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单人舞蹈(不准带舞伴)。舞蹈作品表演时间2分钟内。
(三)社会体育专业(社会体育单招术科考试总分300分,术科考试采用专项考试。)
1.项目设置
专项考试由田径【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远、三级跳远(男生)、跳高、铅球(男7. 26KG; 女4KG)、标枪(男800g; 女600g)等】、篮球、武术、健美操四个项目组成,考生可任选一项作为专项考试。
2.专项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1)田径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远、三级跳远(男生)、跳高、铅球(男7. 26KG; 女4KG)、标枪(男800g; 女600g)等单项300分。
(2)篮球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 别 | 专项素质 | 专项技术 | 实战能力 | |
分 值 | 50分 | 150分 | 100分 | |
测 试 指 标 | 助跑摸高 | 投篮 | 多种变向 运球上篮 | 技术规格 |
技术运用 | ||||
战术意识 |
(3)健美操(含啦啦操)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别 | 基本形态 | 基本能力 | 综合能力 | 专项技术 |
分值 | 20分 | 30分 | 100分 | 150分 |
测试 指标 | 形体形象与气质 | 正面劈叉(左)、正面劈叉(右)横劈叉 | 难度动作 | 成套动作 |
(4)武术(含舞龙舞狮)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别 | 基本功 | 基本能力 | 综合能力 | 专项技术 |
分值 | 50分 | 50分 | 50分 | 150分 |
测试 指标 | 正踢腿或高举 | 腾空飞脚或站腿旋转360° | 难度动作 | 套路演练 |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对高中毕业生,录取规则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达C级(含C级)以上,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各项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中职毕业生,文化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以上,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各项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出现多人分数并列情况时,音乐剧表演专业按照专业主项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照剧目表演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体育专业同项目专项成绩并列时,身高者优先。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考试地点:郑州西亚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六章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报名时应实名申领“河南省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5.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将考生带至隔离观察室做进一步打算。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郑州西亚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