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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0-05-17 11:03:08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7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开展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扩招二次单招”)。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在豫招生代码:628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原学苑路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研究和决定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扩招二次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二次单招专业(类)16个,招生计划500人(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本次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新型职业农民(含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个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分专业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填报志愿和准考证领取方式

1.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A、B、C三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最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2.领取准考证

11月21日--22日(每天8:00-12:00,14:30-17:30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服务大厅(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对报考全日制培养形式的考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考生,免文化课测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所有考生按填报志愿的第一专业参加考试。

1.报考全日制培养形式的考核

(1)文化知识考试

考试形式: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考试形式与考试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共一套试卷,总分300分。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90分,英语满分9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形式:采用计算机考核的方式。

考试分值:总分200分。

(3)文化知识考试免试政策

对于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并且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C等级以上者,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4)中职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政策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18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70分,二等奖者计160分,三等奖者计15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50分,二等奖者计140分,三等奖者计13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6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40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20分。

凡符合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条件并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安排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到本人参加测试的考场办理免考和成绩登记手续。

2.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考核

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退役军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含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等)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计算机考核的方式,总分2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时间  科目  地点  2019年11月23日     (周六)  上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沁园校区)  9:00-11:00  下午  文化知识测试  13:00-14:40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

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申请报考我校,经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招办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免试录取到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凡符合免试申请条件的考生于1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领取《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5.命题和阅卷

由学校统一安排,命题和阅卷人员全天封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6.成绩计算方式

成绩按培养形式分全日制和弹性学制成绩两种。

①全日制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90分,英语满分90分。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0%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7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60%认定。

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中有任意一门缺考的,不再计算总成绩。

②弹性学制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7.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二次单招考试工作,由纪检监察组全程全员监督。若有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补报名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高职扩招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考生原已参加高考体检的,省招办将原体检信息提供招生院校。

2.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根据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考生后剩余总计划和考生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加),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报考全日制考生与报考弹性学制考生分类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3.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此次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4.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要求,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相关系部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委按照《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院纪委〔2015〕1号),对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高职扩招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信息发布

由于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环节较多、时间较紧,所有关于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的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原学苑路2号)

网址:http://www.jyvtc.edu.cn

咨询电话:0391-6636611  6636622  

    传真:0391—6611068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源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