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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日期:2020-05-15 23:53:05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我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2019年,我校紧紧抓住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重要机遇,克服申报难度大、标准高、时间紧、考核严格等困难,逐一对标测评体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下发了创建任务清单,动员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积极行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校园环境美化、志愿服务接力、档案材料整理、自评报告撰写等大量基础性工作。整个创建过程中,全校上下迎难而上,强化协调沟通联动,相关部门加班加点,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最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伊滨区、洛阳市和省文明办三级考核。

学校将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据悉,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作为河南省文明单位的子项,是对立德树人工作成绩突出,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由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