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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本科)

日期:2020-10-24 10:23:14

一、专业介绍

  金融学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学科。金融学又可以分为宏观金融(货币银行等)和微观金融(公司治理等),研究内容例如: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与外汇的买卖,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和国际货币结算等等。

    二、培养目标

金融学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主要学习课程

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券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四、毕业时需掌握的技能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就业方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