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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058,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颁发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邮政编码:475004。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学校依托水利、服务河南,根植中原、走向世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走职业教育发展之路,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各项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学校荣膺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管理50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单位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介绍
第八条 招生专业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歌舞表演。
第九条 专业介绍
1.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建筑装饰、城市规划、房地产等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技术人才,掌握必备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具备室内方案设计、室内效果图手绘及计算机表现、室内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的能力,能够胜任助理建筑室内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室内装修施工员、助理景观设计师等岗位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和艺术素养。
主要课程:表现技法、居室室内设计、装饰构造与工艺、装饰预算、公共建筑室内设计、3DMAX基础设计、PHOTOSHOP基础设计、建筑外观设计、景观设计等。
实践环节:专业认知实习、艺术采风、艺术考察、模型制作、环艺行业认知实习、毕业顶岗实习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助理建筑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室内装修施工员、助理景观设计师等工作岗位,进行室内外方案设计、施工管理、效果图制作等设计和管理工作。
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包装、印刷、出版、广告、文化传媒等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掌握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美术编辑、图像处理的实践操作能力,能够胜任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美术编辑、图像处理等岗位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艺术素养。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形式基础、图案与装饰、图形创意、PHOTOSHOP、COORELDRAW、AI、标志设计、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招贴设计、UI设计、型录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广告设计实务、会展设计、商业插画、CI设计等。
实践环节:行业认知、包装结构与材料、专业考察(省外)、型录制作、网页制作、计算机图形设计、POP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实务、CI设计、行业实习、毕业顶岗实习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电子商务、广告、包装、印刷、出版、影视传媒等行业各类公司,从事电商美工、广告策划与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商品包装装潢、CIS企业形象设计、网页设计、书籍装帧等设计与管理工作。
3.歌舞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艺术培训机构、演艺单位、小幼音乐启蒙等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掌握音乐表演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在表演、演唱、舞台组织上能力突出,具有艺术创新精神和较高艺术修养的艺术表演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声乐、器乐、形体舞蹈与舞蹈编导、主持人技艺训练、化妆艺术、编导艺术、合唱与指挥、作曲理论、歌剧与音乐剧欣赏等。
实践环节:艺术考察、专业综合汇报、钢琴调律、作品排练、合唱汇报、交流演出、岗位认知实习、毕业顶岗实习。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单位(包括文化馆、俱乐部及文体中心等)、旅游景区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培训、企事业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中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按照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22225678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学校网址:http://www.yrcti.edu.cn
学校E-mail:hhsyzhaosheng@163.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