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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日期:2020-05-14 14:55:56

第一章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特制订我校2020年普通高招艺术类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招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9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严谨、求是、敬业、奉献”为校训,按照“教育、科研、生产、经营”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良的校风熏陶学生,以扎实的专业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以就业为导向,采取与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相联系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融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下设考务工作办公室、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建立监督机制,成立工作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室对工作全过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并参加相关省艺术统考的考生(仅在河南省内招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招生计划:音乐表演40人,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160人。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
2.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文化课成绩比例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暂定学费: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最终以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定价为准),住宿费最低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学校奖、助、贷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上路西二十里铺     邮编:450121咨询电话:(0371)64961768        http://www.zzyedu.cn  E-mail:z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