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84)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占地2025.43亩,在校生23000余人。学校拥有完善的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设施,现有教学、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0.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2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592.78万元,馆藏图书171.11万册。学校建设校内实训基地32个,各专业实验实训室160个,校外实训基地187个,拥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技术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7个。学校拥有附属医院和附属小学。
第七条 艺术类专业设置:我校有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等两个二级学院拥有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与制作、音乐表演、媒体营销四个艺术类专科专业,面向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领导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艺术类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 |
1 | 660202 | 播音与主持 | 专科 | 3 | 文理、对口 | 5600 |
2 | 66020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专科 | 3 | 文理、对口 | 5600 |
3 | 650219 | 音乐表演 | 专科 | 3 | 文理、对口 | 5600 |
备注 | 学费若有变化,按照河南省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各个专业按照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三条 毕业文凭:学生考试与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设置:我校对优秀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并可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助学金:最高为4000元/生·年;
4.学校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生·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6.勤工俭学:我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200个左右,月收入约1200元。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河南省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750元/年·生。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48号(邮编:464000)
电子邮箱:xyvtczb@163.com
招办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6280183
6281212 6281779
传 真:0376-6280200